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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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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

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没多久。

莫无神眉头微微一皱,后面好像有一个人,一直在跟着他?

他看向两边的商铺。

随即,他眼中精光一闪,便走进一个卖衣服的商铺。

“这位公子,需要什么?”

商铺老板立刻迎上来。

莫无神扫视着挂在墙上的衣服,指向一款白色的长衣,道:“这个样式的衣服,给我五十套。”

他现在这身衣服,始终感觉太高调。

对于他此时的处境来说,不是太合适。

并且。

一直以来,他也不喜欢这种华丽的外表。

曾经在混元宗,经常都是一身朴素的白衣。

“五十套?”

商铺老板微微一愣,打量着莫无神的穿着打扮。

“怎么?”

莫无神狐疑。

“一看公子就是富贵之人,这种普通的衣服,怕是会影响到您的身价,要不我带您去看看别的?”

看到莫无神身上的衣服,编制着金蚕丝,所以这人就想狠狠地宰上一笔。

“不用。”

莫无神摆手。

“公子,凭您的身份,肯定要穿高档……”

商铺老板还不死心。

但话没收完,莫无神眉毛一挑,面无表情的问道:“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

商铺老板一愣,连忙摇头。

“既然不认识,你怎么知道我有什么身份?难道就凭我这一身华丽的衣服?”

“做人,别这么势利眼。”

“还有。”

“你不觉得,像你这种不顾客人的意愿,强加推销的行为,很让人反感吗?”

莫无神冷冷的说道。

商铺老板神色一僵,等回过神,顿时有些恼羞成怒,但也不敢发作,赔笑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鲁莽,我马上让人去库房,给你拿衣服。”

“小李,赶紧去库房,把这衣服拿五十套出来。”

“好的。”

一个小伙计点头,立刻转身跑进后厅。

莫无神继续看着别的衣服,但余光却瞄向门外。

街道对面,站着一个身穿黑衣的中年男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张望着四周。

但仔细看会发现,他时不时的就会看向商铺里的莫无神。

此人。

便是一直跟在莫无神身后的人。

“李丹霞的人吗?”

莫无神喃喃,眼中寒光一闪。

气血珠泄露,果然会带来一堆麻烦。

……

不一会。

小家伙就抱着一大堆衣服跑出来,气喘吁吁的放在地上,道:“老板,我们存货没有五十件,只有四十件。”

商铺老板看向莫无神。

“四十就四十。”

“结账吧!”

莫无神淡淡道。

“一件两个金币,四十件,共八十个金币。”

商铺老板谄笑。

莫无神从芥子袋内,取出八十个金币放在桌上,随后就收起衣服,转身快步离去。

“公子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商铺老板连忙相送。

因为看到莫无神的芥子袋,他更加确定这是一个大金主。

但莫无神,压根没再理会他,快步进入人群。

黑衣男子也连忙跟上。

片刻后。

都走了好几条街,黑衣男子还在后面跟着,让莫无神不由皱起眉头。

他还要找个机会去赵家。

如果一直被人这么跟踪,肯定去不成。

所以。

得想个办法甩掉此人。

突然。

他看向前方。

前面有一个闹市。

人特别多。

当即。

他就加快脚步,进入闹市,走进一家酒馆。

“公子。”

一个伙计迎上来。

“后门在哪?”

莫无神掏出十个金币,塞到伙计手里。

伙计先是一愣,随后就心神领会,低声道:“从后厨穿过去就是。”

“多谢。”

莫无神道谢一声,便立刻跑进后厨。

黑衣男子也迅速跑过来,进入酒馆,扫视着大厅。

人呢?

明明看到进入这酒馆的。

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踪影?

酒馆伙计喜滋滋的收起十个金币,抬头迎向黑衣男子,笑道:“这位客人,你是在找人吧!”

黑衣男子一愣,点头道:“对。”

酒馆伙计搓了搓手指。

意思不言而喻。

黑衣男子皱眉,从怀里掏出五个金币,塞到伙计手里。

“这么点?”

伙计一脸嫌弃。

黑衣男子见状,神色间顿时爬起一丝恼怒,又从怀里掏出五个金币。

这下。

伙计才眉开眼笑,指着身后的后厨。

黑衣男子连忙钻进后厨。

可是,当他从后门出来才发现,这边的街道也全是人,根本找不到莫无神的踪影。

“这小子,还真是狡猾。”

气恼的骂了句,黑衣男子就转身快步离去。

也就是黑衣男子离开之后,莫无神从旁边的一个杂货店走出来,看着黑衣男子的背影,眼中有着一抹嘲讽。

随即。

他也消失在人流中。

……

“什么?”

“你堂堂一个执法者,居然还能跟丢?”

一座酒楼内。

李丹霞坐在一个雅间里,怒视着身前的黑衣男子。

“殿主恕罪。”

“实在是这小子太狡猾。”

黑衣男子低着头,战战兢兢。

虽然李丹霞是资源殿的殿主,但实力和地位摆在眼前,执法者在她面前也要规规矩矩。

“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能狡猾到哪里去?”

“废物。”

“赶紧去城门口给我守着,务必要给我找到他。”

李丹霞喝道。

“是。”

黑衣男子恭敬的点头,转身快步离去。

“不管你是谁,气血珠,我都要弄到手!”

李丹霞端起茶杯,嘴角抿着一抹冷笑。

她不仅要拿到气血珠,还要拿到凝聚气血珠的方法。

只要掌握凝聚气血珠的方法,今后她在混元宗的地位,必然远超现在。

未来。

说不定还能靠着气血珠,成为混元宗的长老。

甚至,下一任副宗主!

由此可见。

李丹霞,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

同一时刻。

莫无神也进入一个酒楼。

他暂时,还没有离开飞鹰城的打算。

这个酒楼,名叫春风楼,是飞鹰城档次最高,消费最高的酒楼。

有名酒名菜。

还有舞姬相伴。

但莫无神来到春风楼,并不是来花天酒地的。

他是来打探消息的。

春风楼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地方,飞鹰城的家族子弟,都喜欢来这里吃喝玩乐。

所以在这,一定能打听到赵家的情况。

在伙计的带领下,莫无神先进入楼上的一个独立雅间。

雅间里,包含着餐厅,茶室,卧室,洗漱间,标准的小套房。

但消费很贵。

住一个晚上,要五百金币。

要知道。

他的气血珠,一枚才一千金币。

现在想想,气血珠是不是卖得太便宜?

“看来确实要找个时间,跟李文昌再谈谈价格的事。”

莫无神摇头咕哝一句,换掉身上那扎眼的衣服,下楼到大厅,点上几个小菜,一边吃,一边听着四周的对话声。

议论最多的还是气血珠,以及修罗门血洗城主府一事。

大概小半个时辰过去。

三个年轻人,走进春风楼。

都是十五六岁。

穿着华丽的服饰,一看就知道家世不凡。

“王少。”

“李少。”

“张少。”

六个穿着性感,妖娆的舞姬,立刻迎上去。

并且,一点都不知道矜持,直接投怀送抱。

别看三人年纪轻轻,但也已经是老江湖,一人环抱着两个舞姬,手也不老实,逗得几个舞姬咯咯直笑。

“原来是三位少爷,快这边坐。”

酒楼的伙计也跑过来,热情的招呼着。

似乎。

三人在这里很有名。

所过之处,都有人跟他们打招呼。

并且,都带着讨好巴结的意思。

时过片刻。

莫无神终于得知这三人的身份。

其中一人叫王成成,乃王家家主之子。

也就是王潇潇的亲弟弟!

进入飞鹰城的时候,他还听人说过,此人借助气血珠,只用五天就踏入修炼一道。

另外两人,一个叫张志,一个李华。

两人也都是家世显赫。

家族势力在飞鹰城,排得上前十。

“成哥,你说最近怎么回事?”

“我们飞鹰城,突然就变得不太平。”

“先是城主府,被修罗门的人血洗,接着又是赵子豪失踪,到现在还生死不明。”

玩乐一番。

三人终于聊起让莫无神感兴趣的话题。

“确实。”

“这些天,为了找赵子豪,赵家几乎是闹得鸡飞狗跳。”

“甚至都在怀疑,赵子豪是不是已经遭遇不测?”

王成成点头。

“我还得到消息。”

“要是再找不到赵子豪,赵家就要开始悬赏,好像是准备悬赏五十万找他。”

张志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

“这王八蛋,也值五十万?”

王成成微微一愣,脸上顿时爬起满满的不屑。

“赵子豪肯定没法跟成哥你比。”

张志立刻恭维起来。

张志和李华背后的家族,相比王家还差了不少。

最关键。

王潇潇还是混元宗的内门弟子。

因此,两人在王成成面前,扮演的一直都是小弟的角色。

“当然。”

“并且不久后,我还会进入混元宗。”

王成成傲然一笑。

“真的吗?”

张志两人吃惊。

“还能骗你们?”

“告诉你们,我姐姐最近,认识一个叫武燕的人,听说这个武燕,很受混元宗太上长老的器重。”

“你们说,凭这层关系,我要进入混元宗,难吗?”

王成成得意的笑道。

“武燕!”

听到这话,莫无神立刻转头盯着王成成,双手紧攥在一起,眼中闪烁着浓烈的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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