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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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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503.第503章判刑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自古以来,这就是统治者们所需要头痛的事情。关武的事例,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一角缩影。

里魁以及乡中百姓,押解着关武往县衙赶去,关羽、关平自然也都跟随前往。一路之上,关武脸色显得颇为平静。

为了调查往日发生的事情,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关平父亲已经回家。

在前往县衙的路上,当关武得知了眼前这个美髯过腰,面如重枣,相貌堂堂之人乃是关平父亲的时候,心中亦是惊讶无比。

他从小与关平交情不错,见到关羽之后自然口称‘叔父’。再加上他也听说过关羽往常的侠义之举,故此对于眼前这个男子,亦是敬佩不已。

关羽越看喜欢关武,当即说道:“那郑屠侮辱长者,当真是可恶至极。阿武为父杀人,何错之有?”

“阿武休要慌张,某与大将军乃是旧识,此次说什么也要拉下这张脸,好为你求情。”

不得不说,关羽骨子里面仍旧流淌着侠者的精神,他在感情上完全是站在关武这一边。不仅是他,恐怕就连刘备亦是如此。

而且关羽也闻过大将军陈旭的事迹,知道他曾经也好游侠,并且杀人亡命。关羽相信,只要陈旭了解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定会对关武网开一面。

听闻关羽之言,关武自然是满脸欣喜。他虽然不惧生死,却也不希望自己年纪轻轻,就被判处重刑。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家中只剩下关武一人。

时至今日,关武尚且未曾成家立业,留下子嗣。无孝有三,无后为大,没能给家族传宗接代,这就是大大的不孝。

若有可能,他也希望能够得到官府的减刑。

关家村距离县衙并不太近,众人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仍旧没有到达城中。而此时,亭长早已得到了消息,派遣求盗前来捉拿关武。

求盗到达之后,就用木枷枷了关武,要将他带往县衙。

关羽见状,却是勃然大怒,说道:“尚未审判,没有定罪,如何能够上枷?”

不知不觉间,关羽就散发出了身上强烈的杀气,求盗顿时感觉浑身冰寒,心中恐惧不已。

关平急忙拉了一下自己父亲的衣袖,轻声唤道:“阿翁,莫要为难求盗。”

关羽闻言,这才冷哼一声,收回了自己的气势以及杀意。直到此时,求盗方才松了一口气。

他略带畏惧的看了关羽一眼,仍旧据理力争:“此人当街杀人,有许多百姓看见,杀人之罪已经可以确定。按照律法,可以上枷。”

关羽以往好游侠,就相当于后世非常讲义气的混混,对于求盗这种专门捉拿盗贼的官吏,自然不十分喜欢。

就好像一个胆大包天的混混见到警察,却是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

见一个小小求盗居然如此说话,关羽心中更怒,他正要爆发就听到了关武的声音:“叔父休要为难公人,他所行之事完全合乎律法。”

话毕,关武极为配合的让求盗,将木枷套在自己脖子上。

有了求盗押解犯人,不少关家村的百姓也不愿继续凑热闹,就离开了队伍往村中赶去。只有一些目击关武杀郑屠之人,却要跟随求盗一同前往县衙对质。

足足花费了半日的时间,众人才来到了县衙。

经过县令审查,这件案子的前因后果非常清楚:关父重病,前往郑屠那里买猪肉,反而被郑屠言语侮辱,关父因此郁郁而终。

关武为父报仇,在大街上公然杀掉郑屠,犯下了故意杀人的罪行。

“人证物证俱在,再加上当事人对于自己杀人之事,也都供认不讳。故此,按照官府新律法,对于此案有如下宣判。”

“郑屠言语之间侮辱长辈,按照律法应该遭受责骂。被辱骂之人因此气愤难消,郁郁而终,郑屠虽然没有杀人,却也要承担一部分罪责,用钱财补偿死者家属。”

“然而依照‘死者不追究责任’的律法,郑屠既然已经被关武杀死,遭受责骂以及赔偿钱财的责罚,可以就此取消。”

这件案子不仅仅是个杀人案,还牵涉出了前面的案情。郑屠侮辱长者,若是有人出告查出此事属实,轻则遭受责骂,重则遭受鞭刑。

考虑到郑屠虽然言语不敬,毕竟没有十分过分,因此对他的宣判应该是责骂。

可是后面关父因此郁郁而终,郑屠纵然无心杀人,却也间接对于关父之死有所影响。故此,按照律法郑屠应该被官府罚款,用以补偿关父家人。

然而按关中法律,依照死者为大的观念。一般来讲,纵然死者生前杀人,死后有人告官说死者以前杀过人,官府对于此事也不会审理。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人死如灯灭,根本不用再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死去的郑屠纵然生前有所不对,现在也没有丝毫罪责。

与之相反,关武当街杀人虽然事出有因,也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刑。

县令继续说道:“天子仁慈,感念如今百姓人口稀少,若非大奸大恶之辈,不予判处死刑。然而当街杀人影响极坏,应当判处终身服劳役、或兵役的惩罚。”

随后,县令开始宣读关武服劳役、兵役的具体事宜。

按照以往的律法,杀人者偿命。然而如今人口乃是极其宝贵的资源,故此文昭才尽量减除死刑。

可是若没有了死刑,难保一些想要犯罪的人会更加猖獗,故此对于杀人犯,官府的处罚亦是极其严厉。

当然,对于不同的杀人情况,宣判也不会相同。

似关武这种情况,他杀掉了郑屠这个壮年男子,导致郑家没有了劳动力,一家生活再无可依。

关武不仅要承担杀掉郑屠的责任,还要承担供养郑母后半生,以及郑屠子女成年的义务。

说到这里,就会牵扯到罪犯服徭役、兵役的律法。在关中的新法之中,罪犯服役也用工钱可拿,然而他们所得的工钱会减半。

并且,这些工钱不会直接发到罪犯手中,而是由官府直接补偿给那些需要的人。

也就是说,关武以后服役所获得的钱财,官府都会直接分发给郑母一家,用以郑屠一家人的日常用度。

当然,若是关武家中尚有双亲、幼子,这些钱财也会分一些到他自己家中。

官府名义上宣判乃是终身服役,却也有可能减刑。就好像关武这场案例,官府首先会计算出郑母后半生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以及郑屠子女长大所要花费的钱财。

若是关武在服役的时候,能够辛勤劳作,早日赚足这些费用,那么他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当然,为了避免有钱者杀人赔钱的事情发生,这些赔偿的款项,必须是罪犯在服役过程中应得的工钱。

一般来讲,恐怕要穷极关武一生,都很难赚取到这些财物。

对于罪犯律法还有一条规定:服兵役的罪犯,杀敌不计功勋,也不能在军中获得官职。但是他们杀敌却可以获得钱财奖赏,当然这个奖赏的数额,也被刻意压低了许多。

饶是如此,也给那些服兵役的罪犯,留下了一丝机会。

就比方,假如关武前去服兵役,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斩首极多,自己却没有战死。若是他能够凭借杀敌赚取到的财物,足额补偿郑家应得赔偿。

那么,当关武偿还清自己杀人所欠下的债务以后,就能够免罪。从此以后,他也将会获得与其他士卒相同的待遇。

哪怕关武那个时候,想要回家复为良民,亦是可以得到批准。

当然,关武若是想要继续留在军中,以后杀敌也就可以记下功勋,成为一个真正的官兵了,甚至还有机会成为军官。

当县令将其中复杂的宣判说了三遍以后,众人才理清了对于关武的判刑。

也就是说,关武应当承担杀掉郑屠的全部责任,要么选择服兵役,要么选择服徭役。

服兵役的话,若是能够奋勇杀敌抵债,就有重获自由身的机会;假如选择服徭役,恐怕一辈子都不可能免罪。

毕竟,不管是服兵役还是服徭役,他们虽然能够获得工钱,这份工钱却是非常低的。

也正是这一份很低的工钱,给了罪犯们一丝重获自由,获得新生的机会。当然,想要重新做人,罪犯们只能选择服兵役。

这也是考虑到如今乃是乱世,文昭刻意安排下来的。在他看来,那些杀人犯都是好勇斗狠之辈。

若这些人能够服兵役,当他们心中有了目标之后,爆发出来的战斗力,将会无比强大。军队之中,也正需要这样的亡命之徒。

县令望着跪在地上的关武,沉声说道:“你是想要服兵役还是徭役,这件事情需要慎重选择。一经选择,将不可更改。”

关武闻言,没有第一时间说话,反而开始细细思量。

“选择服徭役,将一生背负罪犯的枷锁,永远也无法洗脱身份。服兵役虽然非常危险,却也有机会免罪。”

“若是能够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日后不仅能够洗脱罪名,还有可能获取战功,夺取功名,封荫庇子。”

念及于此,关武心中自然就有了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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