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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很主动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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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胳膊上带有纹身的平头壮汉,正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名叫曹志胜,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大胜,听起来有点齐天大圣的感觉。

虽然是同音不同字,但曹志胜很喜欢别人这么叫他,连胳膊上的纹身都是暴怒表情的孙悟空,看起来非常有气势。

曹志胜与刘敬信等人一一握手,大致讲了一下流程。

演出时间是明晚九点到十一点,前一个小时最好选择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摇滚乐,毕竟frida乐队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名气,更没有传唱度足够的代表作,他们那几首原创还很难引起共鸣。

后面一个小时的曲目,则由乐队自行安排,没有过多的要求。

按照曹志胜的话说,对于这次演出,酒吧这边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大家只管玩得开心就行了。

随便聊了一会之后,曹志胜起身离席继续去忙他的事去了。

张逊道:“这人性格不错,我蛮喜欢。”

包亦开玩笑道:“只可惜是个男人,对不?”

江励在一旁补刀道:“不可惜啊,是男人才好呢。”

张逊:“……”

看着兄弟们相互打趣着,刘敬信笑了笑,默默低头喝了口矿泉水。

因为众人来到酒吧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他们没坐多久,台上那支乐队的演出便结束了。

乐队的离场不代表后续没有节目,有dj上台打碟,整个场子的热度持续向上攀升,一群年轻的男女聚在舞池中央蹦蹦跳跳,有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毕竟是第一次跑到京都以外的地方进行商演,张逊等人都显得有些兴奋,几瓶啤酒下肚之后,就开始张罗着要去舞池跳舞。

说是跳舞,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那方面特长,跳起来比广播操还难看,无非就是发泄般的扭头扭屁股。不过话说回来,谁在酒吧跳舞是为了好看的啊?还不就是为了释放出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性。

刘敬信没有喝酒,没有那方面兴致,于是拒绝了兄弟们的“邀请”,留在原位吃瓜子。

甄有才本来也不想去跳舞,但哪顶得住张逊他们的盛情?最后愣是被大杨给拎着去了舞池。

看着甄有才被兄弟们围在中央笨拙地甩着脑袋的样子,刘敬信笑着摇了摇头,拧开瓶盖喝了一口矿泉水。

“你来酒吧怎么只喝矿泉水啊?”忽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刘敬信身后传来。

刘敬信回头去看,发现身后站着一个短头发女孩。女孩身材不胖,但脸蛋有些婴儿肥,一双眼睛又大又圆,睫毛又长又翘,那看人的小眼神好像会说话一样,看得刘敬信有些不好意思了。

“呃……”刘敬信不太擅长跟女孩子搭讪,尴尬的冲那女孩笑了笑,回头继续吃他的瓜子。

谁知女孩竟然没有离开,而是拎着一小瓶啤酒坐在了刘敬信的旁边。

“我一开始还以为我看错了,原来真的是你啊。”女孩目光灼灼的看着刘敬信,脸色微红,应该是受酒精刺激的。

刘敬信有些惊讶的问道:“你认识我?”

女孩露出很甜的笑容,微微歪着脑袋微笑道:“我看过你们乐队的直播啊,你们是frida乐队,对不对?你是主唱刘敬信对不对?我还给你们打赏过呢。”

刘敬信实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自己的粉丝,他点头道:“对啊,是我。谢谢支持啊。”

女孩又主动向刘敬信凑了凑,眨着大眼睛好奇的问道:“你唱歌真的好好听哦,我特别喜欢。”

“谢谢。”刘敬信发现自己还真的不是很擅长跟女孩子交流,这种时候除了感谢,好像还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女孩“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抿了一口啤酒,然后问道:“你们这次来江城待多久啊?”

刘敬信道:“我们明晚在这里有演出,估计最晚大后天就回京都了吧。对了,你明晚可以过来啊,我们从九点开始,一直到十一点结束。”

“嗯嗯。”女孩连连点头道:“我知道呢,你们不是在直播间说了嘛。我明天一定会过来的,早就想看你们的现场版演出了,你们和欧雷瓦进行的联合直播都在京都,我当时好气哦,还想你们什么时候能来江城。终于,你们来了。”

刘敬信感受到这个女孩子对他们是真的一直在支持,要不然不可能知道这么多,可他除了“谢谢”,好像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女孩道:“没想到你还挺腼腆的,我一直以为玩摇滚的人,都特别的开朗,特别的会聊天呢,尤其跟女孩子。”

刘敬信:“……”

舞池中,张逊等人已经扭十几分钟了,甄有才出了一身臭汗,已经晃得有些头晕。

甄有才一边擦着汗一边往回走:“跳不动了!跳不动了!我可得歇一会……诶?”

忽然一只大手将甄有才给拽了回去,甄有才回头一看,发现张逊四人围站在他身后,但没有看他,而是齐齐看向他们的位置。

甄有才疑惑跟着看,正看到刘敬信和一个女孩子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在聊天。

“再跳一会。”大杨把甄有才重新拉回到圈内,拽着甄有才的胳膊开始扭动,就像是在玩一个大号的毛绒玩具一样。

江励凑到张逊耳边道:“敬信哥挺厉害的啊,趁咱们不在,已经泡上妞了。”

张逊道:“今晚可能我要去你们房间挤一晚上了。”

“为什么?”江励惊讶的问道。

张逊冲刘敬信那边努了努嘴,一脸坏笑的道:“给某人让位置,给他个向男人蜕变的机会。”

江励顿时瞪圆了眼睛:“你是说敬信哥还是个雏?”

张逊笑着点了点头,还挑了挑眉毛,那样子分明是在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另一边,刘敬信跟那个女孩子已经聊了起来,女孩很健谈,拉着刘敬信扯东扯西,很快便消除了两人间的陌生。

“你们晚上住哪里啊?”女孩忽然问道。

刘敬信答道:“就在这附近啊。”

女孩站起身,很有深意的笑了笑道:“我先回我那边了啊,等下你们走的时候,记得喊我一声啊。一定记得哦!”

“啊?喊你?”

女孩根本没给刘敬信拒绝的机会,扭头蹦蹦跳跳的回去找她那些小姐妹去了。

刘敬信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双颊通红,好在这里光线很暗,不至于被发现。

张逊这时回到刘敬信身边坐下,用手肘推了推刘敬信,挑眉笑道:“我今晚去江励他们房间通宵斗地主,把房间给你让出来了哦。你想做什么,尽管放心大胆的去做吧。”

刘敬信起身道:“我有点困了,先回去了啊。明天有演出,你们别玩太晚了,早点回来休息。”

说完,刘敬信转身低着头快步走出了酒吧。

不远处那女孩注意到刘敬信的动向,急忙跟了出去,却在微凉的夜风中只看到一个狂奔而去的背影。

是君子?还是傻子?应该是傻子吧?

女孩笑着摇了摇头,忽然觉得这个大男孩傻得真有些可爱。

原来他是这样的刘敬信,原来玩摇滚的男孩子不都如传说中那样放荡不羁,也有这么蠢萌的类型啊!

既然如此,那便……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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