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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冒险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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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和秀云,那是干柴遇烈火,大干一番之后,两人精疲力尽,搂在一起便睡了,快天亮时,秀云、起来去了女儿的房间,让小花以为自己并没有和江枫过夜。

江枫一觉睡到大天亮,醒来后,秀云做了早饭。

有了肌肤之亲,秀云看他的眼神便是温柔似水,情意绵绵。

吃过饭,江枫还是不忘练了一遍正气功,还让秀云跟着学。秀云、起初觉得好笑,后来看他正儿八经,有模有样的架势,便和小花一起跟他学,一趟下来,也只记住了少许的姿势。

江枫说,茅十八那里有图解,下次给她带一本,然后带着笔记本回了冬梅家。

一路上,心中颇为得意,自己来到双河村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已经推倒了三个女人,柳金枝、张春桃和黄秀云,也不枉此行。

对于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来说,存在这世上的意义是什么?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女人,其它的不过是手段而已,当然包括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自己接近秀云,不就是为了得到她,得到秘方;自己给小雪看病,不就是有所图吗?

家里没人,江枫便呆在屋子里继续研究秘方。

现在他关心的是里面有没有治疗小雪皮肤病的方法,这是当务之急,其余的秘方自己慢慢再消化。

书中例举了许多病例,江枫快速浏览了一番,最后发现其中一个病例与小雪的症状相似,但还是有差异。书中记载,有个人得了无名之毒,全身上下都起了红疹,也是天热时出现,天凉快就消失,诊断结果为热毒。这人的情况看来比小雪还严重。但这无名之毒具体是什么,书中没有详细说明,但是却有解毒之法。

另一个病例也引起了江枫的注意,上面记录,有种野生果子,本身无毒,但有人吃了却中了毒,后来查明,这果子上沾染了一种爬虫的唾液,本来这唾液也无毒,但是它浸入果肉之中,却产生了变化,使原来无毒的果子产生了毒素。

对于这种现象,江枫是有所了解的,根据中医‘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莫说中药里有些药材是不能混用的,就是有些日常的食物如果混在一起也会令人致病,比如箩卜与桔子同食易患甲状腺肿;韭菜与菠菜同食易引起腹泻;甲鱼与苋菜同食易中毒萝卜和木耳同食会导致皮肤发炎等等。

江枫有醍醐灌顶之感,他想起上次和小雪一起去查看野葡萄,后来坐在那里时,有一只恶心的毛虫从果子上掉到自己手上,因为沾染了它的体液,令自己的手一阵搔痒,说明这体液是有毒性反应的,也许就是这毛虫身上的液体沾杂在野葡萄上,误打误撞,让当时饥不择食的小雪给误吃了,因此热毒侵体,导致了皮肤病的出现。

想到这,江枫兴奋起来,很有可能是这样,凭自己的判断,小雪

的病就是热毒所致。

但是这种毒具体是什么成分,自己无从得知,不过,以中医来看,古人也不可能研究出它的具体成分,那是西医的事情,所以自己既然判断是它的表现形势是热毒,那么就可以按病例中所提到解毒方法尝试。

不过看到那个药方,江枫又犯难了,书中这方子中,其它的药,他都知道,但有个奇特的药引,叫‘骑马布’,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江枫不得其解。

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这‘骑马布’指何物。这些古人真是的,干嘛取这样摸不着头脑的怪名字。

而这个药方的关键之外就在于这个药引,没有这药引,显然这解毒之法是没有用的。

江枫思来想去,想到了养父的一位朋友,姓郭,名世友,他也是位老中医,见多识广,可能他知道这‘骑马布’是什么东西,而且可以顺便向他讨教一下小雪的病状。

不过他住在市里,自己要见他,必须回市里一趟。

如此一来,自己的行踪会不会被肖敏的老公察觉?此人的能耐实在太大了,发小之死就说明了问题,要不是自己躲在闭塞的山村里,说不定早就被他发现了。而自从在县里露过面后,很可能迟早被他发现自己的藏身之处。

关于发小如何暴露了行踪,江枫曾经揣摩过,他认为最大的可能是,发小是因为使用了信用卡结果把自己暴露了。因为家伙随时身上都揣着几张信用卡,而他又不可能象自己一样躲在这鸟不拉屎的山村里,很有可能去了另外的城市,结果在刷卡消费时被人发觉了。不过这也反过来证明凶手的能力之强。

要不要冒险回市里一趟呢?

江枫踌躇起来,如果不清楚‘骑马布’,就配不了药,也就换不来玉佩,就配不了龙神丸,没有龙神丸,自己便是个穷吊丝,就算能享受齐人之福,也只是偷偷摸摸,终不能成气候,所以要干大事,必须得有不怕死的精神。

正所谓那句话:“富贵险中求”。

于是江枫决定回城一趟,他心存侥幸,也许对方以为自己没有胆子回城了,所以倒会放松对城中的监视,更有可能的是,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对方找不到自己,说不定已经放弃了。

中午,家里人都回来了。

江枫就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他们,理由是回去和朋友叙旧。

冬梅想和他一起去,却被吴富贵喝住了,他如何放心这二人在一起呢?

江枫也没打算带冬梅,他可不是回去逛街购物。

吃过午饭之后,江枫收拾妥当就启程了,路过副食店时,也给金枝打了声招呼。

村里随时有人去镇上,他搭了一辆顺风摩托,先去了分水镇,为了节约时间,减少麻烦,他直接在镇上花钱包了一辆的士,直接开往万川市。

二百多公里的路程,又不是高速路,结果到达万

川市,已经过了五个小时,天都快黑了。

重新回到市里,江枫心中不免一阵激动,这应该才是属于自己生活的天地,可惜遇到那件倒霉事,自己的人生命运就差不多改写了。

天色已晚,江枫随便找了个小店吃了晚饭,就在附近找了间宾馆住下。

看着外面的灯红酒绿,他是无心睡眠,这样的夜生活才是自己向往的啊!

想起以前逍遥快活的日子,江枫心中一阵黯然,不知何时自己才能重新一如往昔。

虽然自己在双河村也收获颇多,找到了几位美貌的村姑,但是她们又不能正大光明的陪着自己,白天凑合着过,一到晚上,整个村子死一般沉寂不说,自己还窝在那个荒凉的窝棚里,靠,那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江枫很想去找几位朋友叙叙旧,虽然他忘了他们的电话,但他知道这些家伙晚上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他在房里走来走去,最终他还是放弃了。

他不为别的,只是担心自己会给他们带来麻烦,道亦有道,他可不想连累别人。

看来这漫长的夜只有自己一个人打发了。

于是他买了几罐啤酒和卤菜,自己在房间里一边看电视,一边喝起闷酒来。

说实话,在双河村他连电视都看不到,真不知这样的日子自己是如何涯过来的,也只能感谢那几位美女消磨了自己的时间。

就在自己临行前,冬梅还依依不舍的看着自己,她是多么想自己能带她来这大城市玩玩。她长了这么大,除了去过县城,都还没来过万川市。

江枫想,她那么清纯无邪,也正是因为她涉世未深吧!要是她来到这花花世界,她还能有那么清沏明亮的目光吗,还能有那么毫不做作的娇羞吗?

而反观春桃,她去读过大学,见的世面多,所以她的目光中就有了几分老练,过早的失去清白也让她沾染了几分风尘气息。

而小雪,虽然因为得了病,没上大学,但长期在县城生活,也比冬梅有阅历,所以她的言谈举止也是冬梅所不及。

说不定冬梅要是来了城里,自己这个帅哥也不会那么吸引她了。

看来真是有得必有失,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但是想起冬梅可怜巴巴的目光,江枫还是决定,有朝一日还是带冬梅进城,让她体验一下外面的精彩世界,相信自己那时候,也有能力做个护花使者,呵护着她,不让外面的诱惑影响她。

想到这里,更加坚定了江枫要做一个强者的信念。

在这个物质化的社会,要成为一个强者,那么就是要掌握权与钱!

江枫决定就从双河村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要从那里杀回万川市,以崭新的姿态面对世人。

那时候,老子就不会怕你了!

在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中,江枫喝光了啤酒,歪倒在沙发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里,他象一个英雄一

般,气宇轩昂的站在耀眼的舞台上,向台下成千上万的粉丝频频致意。

那些涌动的人潮疯了似的呼唤着他的名字,震耳欲聋。

掌声雷动,鲜花象雪片般飞来。

一个个美女尖叫着,向他扑来。

江枫情不自禁的笑了,嘴角留了一摊口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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