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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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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天涯见成功问起,一脸倨傲地说道:“因为我们是道家的呀,我们从小修习道术,自然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我嚓,这也行,既然这两货都存在,想必电视里放的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也是存在的,想必他们也有这识破我身份的法门。这样的话,那老子将来岂不是很危险,或者说要经常被这些神经病追杀?这不行,这个问题一定要问出个原因来,并一定要找到破解的法门才行,不然我以后就不用出山水县了。

成功一脸好奇地问道:“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那这本来是我们的南毛北马的秘密,不过看在你给本小姐水果吃的份上,就告诉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以后要天天给我大苹果吃。”

“哦,好,大苹果,有,多多的,管足。”

内内的,只要你告诉了我破解的法门,别说大苹果,就是大香蕉拔辣也有啊。额,有点邪恶了。

“这还差不多,你听好了,我们有一门法术叫做开天眼术,能够看清一切鬼神邪魔。”

成功闻言,突然想到林正英拍的一部僵尸片,随机有些惊讶的问道:“哦,你所谓的开天眼不会是用柳树叶黏上牛眼泪吧?”

马天涯闻言,一脸的惊讶,她有些狐疑地盯着成功:“咦,你怎么知道?”

切,电视早就放烂了,我还以为是什么秘法。成功闻言,随即抓起一片水果比叽比叽地咀嚼起来。

这不吃还好,一吃还真是把马天涯给吓了一跳。

马天涯一脸惊讶地看着成功,把成功都盯着有些莫名其妙,成功随机问道:“我脸上有长草吗?”

马天涯这才意识到自己表现的过头了,微微脸红,随即问道:“你你你,你怎么能够吃东西的,毛叔说了,僵尸是只能喝血液的,其他的任何食物都不能吃东西,否则会肚子疼,难道你不怕肚子疼吗?”

毛叔闻言,本在调休中的他,也诧异地睁开了双眼,死死地盯着成功看了半天,貌似更加确信了什么一样。

“额,这个我也不知道,不过自从成为僵尸之后,我确实感觉吃什么都没有什么味道了,而喝血就感觉美味至极,不过我吃了之后也没事啊,没有你说的什么肚子疼的情形出现。”

成功说完,看了一眼马天涯和毛叔,随即继续对着马天涯说道:“我就说你们这些道休,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很无聊,非要对着我干,这是干嘛呢。其实,我也是非常悲惨的,我可能和你们理解的僵尸不同。不怕告诉你,我原本只是一个失落的穷学生而已,大学毕业之后养父母过世、被老板炒鱿鱼、前女友又背叛我总之,喝水也能塞牙缝,结果有一天我喝醉了大骂老天爷不公,老天爷一愤怒之下就给我来了一鞭子闪电,我不幸被击中之后,居然没死,最后又莫名其妙地成了僵尸,后来又被你们莫名其妙地攻击,我也是醉了。”

马天涯听完成功的自述,有些同情地问道:“不是吧,你这人未免也太背了吧?”

成功一脸懵逼地点头道:“可不是,对了,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见两人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毛叔也懒得八卦,随即闭上眼睛调息,在他的意识里,虽然不知道马家神龙是怎么想的,居然不攻击成功,但是成功毕竟是僵尸,虽然现在表现的正常,但谁知道什么时候发作。只要早点康复,那么即便打不过人成功,对于自保也多一分的希望。

女孩闻言,砸吧砸吧她那明亮的大眼睛,随即对着成功说道:“我叫马天涯,你呢?”

成功闻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然后继续说道:“哦,马天涯,好名字,真好听。我叫成功,我觉得我这名字忒逗,我丫的除了读书成绩好之外,其他就没有成功过。”

成功说完,苦笑了一声,然后指着毛叔问道:“那他呢?他叫什么名字。”

天涯并没有顺着成功的手指去看,这个房间里就他们三个人,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到成功所问之人是谁,于是马天涯不假思索地答道:“他是毛叔啊!我们都叫他毛叔,至于他的名字,毛叔一向是不喜欢告诉别人的。”

成功闻言有些奇怪,名字不就是给别人叫的么,干嘛搞得遮遮掩掩的,随即比叽比叽嘴巴说道:“哦,毛叔,对,你之前讲过。”

“那除了你们之外,我们国家是不是还有很多像你们这样的能人异士?”

“对啊,毛叔就认识很多道友,他们有的来自门派,有的是散修,但无一不是实力强大的前辈,其实力几乎和毛叔差不多,都是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能进入先天了。”

马天涯说完,还用手指头对着成功比划了一下,皱着眉头,表情很是丰富。完了之后,又继续抓起一片水果咀嚼起来,看来她真的是饿了。成功看到后,不由一笑,在说话的同时,离开座位,然后来到中央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块牛排,准备给毛叔和马天涯做晚饭。

成功继续问道:“哦,你们说的后天、先天,莫非就是小说中说的修为等级?”

“是的。”

“哦,那先天之后是不是还有如小说中说的修炼等级?”

马天涯闻言,抬头看了看成功,她有些好奇成功所做的事情,她不明白成功拿着两块肉到底干嘛,有些邪恶的想到,这货该不会当着我的面吸肉里的血吧?等了片刻之后,见成功打开煤气灶,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马天涯盯着成功的厨艺,一脸好奇,随即说道:“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见到过,不过听毛叔说过,在很久以前是有的,现在几乎没有了,连毛叔也没有见过。”

“那是因为什么?”

“好像是很久以前,地球修仙者的江湖,发生了一件灾难性事件,就像瘟疫一样,所有的修仙者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再后来地球上就没有修仙者了,修仙者的功法也就遗失了,所以目前的隐士只能修炼到先天,只有那些运气逆天的人才有可能在机缘巧合之下突破先天,不过他们也只是突破先天而已,毛叔说过,这样好运的人,世界也难以找到一个。”

成功闻言,颇有些诧异,随即问道:“那也就是说先天之后,其实是还有更高的境界的,甚至是修仙,这个没错吧。”

“或许吧,这个我也不知道,或许毛叔知道,毛叔没有和我说过。”

“哦,那你有没有办法,让我在你们这些能人异士面前看起来像一个正常人呢?”

“嗯,这个,对了,奇怪,你现在看起来就是正常人啊,诶,不对啊,奇怪。”

毛叔见马天涯一脸疑惑,实在有些听不下下去,也正想给她普及一些基础知识,随即插口道:“因为你是僵尸王,你平常的表现自然要和普通的僵尸不同,你只要不变身,一般的修者根本看不出你的身份,除非就像你们先前讨论的修仙者,他们已经不是我这个等级所能触及的,或许他们有法门能够看出来那也不一定。”

成功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论调,随即追问道:“毛叔,你的意思是,这个世界还有修仙者?”

毛叔经过了一番调戏,在丹药的作用下,身体已经好了很多,脸色也红润了一些,说话的底气也足了一些,看了一眼成功,继续回答道:“或许吧,以前我还不相信,不过连你僵尸王都出现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成功听完,想想也是,既然毛叔也不知道,那继续追问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随即突然想到一个关于他自己无法解释的事情,问道:“哦,对了,毛叔,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知道摄像机吗?”

毛叔一听便知道成功想要问什么了,随即笑了笑,问道:“年轻人,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摄像机拍摄不到你对吧?”

“嗯嗯!”

毛叔见状点了点头,故作高深地说道:“这个理论,若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的话,就非常的深奥。我就简单和你说说吧,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其实每个人的体表都会发光,而摄像机之所以能够摄像,其实是捕捉到人体散发的光而已,摄像机所能捕捉的光谱其实是有一定的区间的,即只能捕捉在一定频率内的光线。之所以会出现摄像机拍摄不到你们僵尸一族的影像,那是因为你们僵尸和其他超自然的生灵之光频已经超过了一般摄像机的捕捉范围外,所以拍不到你们。”

成功闻言,有些苦闷地摇了摇头,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随即感叹道:“那我今后岂不是很麻烦,非得避开摄像机不可?”

毛叔闻言,摇了摇头,继续说道:“那倒不用,据我对你的观察,可能是因为你成为僵尸的时间太短,其实你对你自己僵尸王的能力一点都不了解。什么是僵尸王?僵尸王就是僵尸中最高无上的存在,他的能力也不是一般僵尸所能够具有的,能成为一族之王,那就是上苍的宠儿,谁会没有一点天赋能力。要知道,存在必有其合理性。但话说回来,僵尸一族其实还是非常强大的,不管是身体的防御力,还是力量那都是无与伦比的。而僵尸一族之所以被灭,主要是因为一般的僵尸根本没有灵智,他们只知道嗜血。就算开了灵智,那也是非常的弱智,这是因为僵尸一般是没有灵魂的原因。而僵尸王之所以是僵尸一族的王者,其能力并不限于前述,最关键的还是在于灵魂,每一个僵尸王出现,无一不是灵魂异常强大的存在,甚至于比一般的修者都要强大。也正因此,他们才能够隐于世俗之中,而不被正道修者发现,我在典籍中看过,你既然是僵尸王,想必你应该有修习灵魂的法术,这种法术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只要是僵尸王就有,只要你哪天发现并且修习了,那么你自然就会将你的灵魂彻底融合到你自己的身躯之中,也就是你表现在外的光,不是你灵魂的光,而是身体的光,那么自然你就能够被摄像机给捕捉到。”

成功安静的听着,险些将牛肉给烤焦了,随即处理好牛肉,一边端给二人,一边说道:“哦,原来,还有这样的说法,可是我不知道我有什么修习灵魂的秘法,这该怎么办好。”

马天涯早就被牛肉的香味给迷住了,在成功制作的过程中便开始口水止不住地流,当成功将牛排端给她之后,无来由地赞叹了一句:“真香!”

毛叔一边吃着成功端来的牛肉,一边解释道:“所以说你是怪胎,你既然是僵尸王,可是你却没有僵尸王的战力,更加没有僵尸王的修习灵魂的法术,真不到老天爷为何会造就出你这样的怪胎出来。”

成功闻言,不有一阵尴尬,随即转移话题道:“那我能不能生宝宝。”

毛叔闻言,险些将吃在嘴里的牛肉喷出,瞟了一眼成功,随即答道:“额,既然说了你和普通人无二,自然是能够生育的。不过,像你这样的物种太过逆天,估计生育的难度会比较大,另外你生出来是什么,那谁也不知道。根据我们茅山轶事的记载,在很久很久以前两只僵尸坏上了孩子,结果生出了魔胎,那魔胎后来引发了正邪大战,死伤无数”

成功一脸好奇地盯着毛叔讲故事,经过一番聊天,感觉亲近了不少,于是问道:“毛叔,你们还有没有什么亲人?”

毛叔闻言,警惕地看了一眼成功,随即问道:“你想干嘛?”

成功搔了搔自己的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没想干嘛,你这么紧张干嘛,我呢没有什么亲人了,和你们呢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如果你们没有什么亲人的话,要不就在我这成府住下吧,反正这山够大,我可以给你们另行开辟出单独的石室,你看如何?”

毛叔听完,不以为然地说道:“不如何,和你一头僵尸住在一起,而且还是僵尸王,我有病吧?告诉你,这纯属自杀行为,闲着蛋疼没事儿做。要知道,谁也无法保证你哪天会不会失去理智,要吸干将我们的血。如果真是那样,我这不是没事儿找抽嘛,我一大把年纪,死了也无所谓,可是天涯这丫头年纪轻轻的,她若跟着遭殃,我怎么对得起他死去的父母,你还是赶紧断了这个念头吧,而且我希望你尽早将我们送出去,我在你这里,我就没有安感。”

切,你这个糟老头的血,谁爱喝喝去,老子才不稀罕。

成功听完,很是不爽,比叽比叽嘴巴,说道:“现在送你出去,这肯定是不行的,你们知道了我这么多的秘密,谁知道你们会不会出去害我,你要知道我对于这个世界实际上是很陌生的,若是放你们现在出去,我很没有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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