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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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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珺托佑宁将梳理好的军情交给李广,便携带着我和依依选择于子时出代郡。确切地来说,经过乔装,刘珺扮作病痨子,我自然是当贤良淑德的夫人,依依是丫鬟,一家子着急着出城寻大夫。

那守城的士兵,即便大半夜巡视,也站得笔直,毫无倦怠。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对我们盘查得格外仔细。连我们成亲多少年这种问题也搬上台面,害得我假装腼腆了许久,差点露了馅。甚至,不怕被刘珺的病气传染到,请我搀扶着刘珺下马车,仔细瞅瞅刘珺的神色。亏刘珺有自知之明,将那双寒潭眸子的凛冽之气收敛得干干净净,又垂丧着脑袋,才不教人怀疑。

出了代郡,我终于松了口气,最近戏份太多,演得好累呀。不过,值得高兴的是,那守城的士兵,越负责任,越显示了刘珺治军有方。自家的夫君,只有在运筹幄决胜千里之外时,才感觉到那张冰山脸也分外迷人。

“乙亥,给你半柱香的时间,将那个高瘦的士兵,处理成意外身亡。”刘珺冷冷地道,寒潭眸子闪过转瞬即逝的忧虑。

我虽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并没阻止依依的行动,而是待她离开,才向四处张望,确定只有风吹落叶之声,才凑近刘珺的耳朵问道:“为什么呀?”

“跟堇儿的演技一样,太刻意。”刘珺吮吸了一口我的耳垂,笑道。

“或许他生性细腻。”我掐了一下刘珺的胳膊,别过脸去,恼道。

接着,我们都沉默下来。我坐在马车里面睡觉,将许多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暂时搁置一边,睡觉吃饭可是人生头等大事。而刘珺坐在马车外面赶车,他赶车的速度明明极快,轱辘轱辘地碾压乱石,也不等一会儿依依,却听着非常安心,总令人产生岁月静好、不如共赏这清秋之景的错觉。事实上,此去河南郡,凶多吉少。

从代郡到河南郡,我们仅仅花了两个月,每天只在荒野里烧个火堆睡上两个时辰,包括养得娇气的我因睡眠不足、疲劳过度而感染了风寒,一病就耽搁了半个月。

临近河南郡,我的病刚痊愈,强撑着身子,求了刘珺半晌,才答应继续赶路。刘珺心底倒是希望我再休息上半个月,奈何河南郡春天遭遇水涝,秋天又赶上干旱,颗粒无收,一场暴动恐怕在所难免。

风寒过后,我的咳嗽却未见好,偶尔忍不住的时候,便借着如厕,悄悄地蹲在茅厕,咳到喉咙肿痛,四肢发冷汗后,才洗洗手,整理仪容,强带上笑容,同刘珺汇合。次数多了,刘珺终究起疑,若不是我故意哭着说要回长安,刘珺必定又要停止前行。当拖油瓶的滋味,比喝当归还难受。

沿途,遇到一个衣衫褴褛,大约三四岁的小乞丐,眼巴巴地盯着我口中难啃的烧饼,流出清口水。他的胳膊和双脚干瘦如柴,肚子却鼓胀如球,即使我这个没有缘分生下孩子的人看着,也一阵心酸。

那小乞丐,接过我的烧饼,狼吞虎咽,因吃得太急,噎着了,涨得满脸通红。我连忙递过清水,弯着腰,一点点地灌入他的喉咙,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见他逐渐缓过气来,嘴角绽开一丝欣慰的笑。

“谢谢夫人。”小乞丐咯咯地笑道,脏兮兮的小手扯着我的衣裳,正向我示好。

正当我掏出手帕打算替他擦擦脸上的脏物时,他突然捂着肚子蜷缩成一团,似乎承受着剧痛,在地上打滚,不到片刻,口吐白沫,脸色惨白,不再动弹了。

“他肚子里装了很多白面土。白面土能充饥,但不能被肠胃吸收,吃了容易腹胀,无法排便,活活憋死的,跟堇姐姐的烧饼无关。”依依探着他的鼻息,面无表情。

忽然,一群难民汹涌而至,瞅到刘珺正在啃着第二个烧饼,几乎疯狂地哄抢。有眼尖的,发现马车上的包袱,搜罗一番,甚至咬起木头。所幸,刘珺动作敏捷,扔了烧饼,将我圈在怀里,带出了难民之中。

可我发现有一个白发苍苍的难民竟捡起尖锐的石头,打算剖开死去的小乞丐的肚子,生吃人肉时,怒不可遏,拔了背上的箭羽,射中老难民的手腕。

“住手,谁敢吃这个小乞丐,就是不要命!”我恼道,又朝老难民射了一箭,并不致命。

“乙亥,埋葬了小乞丐。”刘珺冷嗤了一声,扫过难民,见众人安静下来,才缓缓地开口。

小乞丐的尸体,铺了一层草木灰,埋在洛水边,为了防止被难民挖出来偷食,只敢堆一些石头。小乞丐是饿死的,病得糊涂的我硬是拉着刘珺跑了几个田野,想寻小麦的种子。可惜,田野经历了两场天灾后,已成乱葬岗,到处都是臭得作呕的死尸。

依依从深山野林中打得一只野兔子和采集了一兜野梨子。野梨子小如枣子,咬下去酸酸的,恰好适合用来解烤兔腿的油腻。刘珺建议我将野梨核埋在小乞丐的坟墓里,算是寄给小乞丐在黄泉路上吃。大概是生病加同情心作祟,脆弱的我边用石头挖边哭,大意割伤了手指,鲜红的血液渗入土壤,灌溉了野梨核。

夜里,我蜷缩在刘珺的怀里,又开始做看似稀奇古怪、却充满熟悉感的梦。这回,长得和李倾城一模一样的银发美人,没有坐在紫罗兰色的大海之上,而是在一汪淡紫色的兰瓣泉水里游泳。当她浮出水面之时,掌心上托着一枚梨核,抛到地上。片刻后,那梨核,生根发芽,长成一株小小的梨树,绽开了梨花。

清淡的梨花香,令我想起小乞丐坟墓里那枚野梨核,转而小乞丐死前的惨状如狂风暴雨般席卷,心疼得我再次不争气地流泪。咳咳,我从梦中惊醒,用刘珺的衣袖擦擦了眼泪,无意间嗅到淡淡的香味。于是,我悄悄地拨开熟睡中的刘珺,靠近香味,竟然看到小乞丐坟墓上长了一棵小小的梨树,打了几朵稀疏的梨花。我大惊,瞅瞅今晚睡得特别死的刘珺,连忙将梨树连根拔起,扔到洛水里。

等大脑逐渐清晰,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不过,我的嘴角勾起浅浅的笑意,证明我没有做错。红玉和刘胜这两个非地球生物,都称我为紫姬圣泉,我并不懂。但是,我确信,我的血,可能是穿越引起了基因突变的缘故,居然能促进植物一夜成长。所以,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这个自己也解释不清的秘密。

我蹲在洛水边清理泥土,哼起了歌谣。既然我的血能促进植物快速成长,那么我的血运用在小麦之中,便能产生粮食,救济河南郡的百姓。这可是开挂的人生呀,一不小心就成了救世主。

“不许,本王不许!”刘珺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身后,将我紧紧地拥抱在怀里,富有磁性的低音,除了不容反对的怒气,便是努力克制的颤抖。

“阿珺相公,就一点点血,没事的。”我转过身子,双手搂住刘珺的脖子,踮起脚尖,去亲吻他的寒潭眸子,轻声道。

“你敢尝试,本王立刻休了你,娶李倾城。”刘珺像个幼稚的孩子般,威胁道。他瞧到我憋着笑的模样,耳根子难得烧起红晕,冷着一张脸,寒潭眸子收集了大片血腥的戾气,冷冷地道:“屠河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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