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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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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太短,短到不敢去追忆,怕费了神,失了魂。

左脚刚踏入醉花间的厅堂时,察觉到气氛凝重,不由得退回去,躲在窗户下,窥视动静。刘买天神般的容颜,在暗黄的灯光下,恍恍惚惚,尤其是眼角挂着的淡淡的无奈和苦闷,叫人生了几分心疼。说起心疼,瘫倒在地的花意浓眼泪簌簌,不断地摇头。那双漂亮的眸子,极力地向刘买哀求一丝希望之光,却因迟迟得不到回应而逐渐黯淡下来,像墓里的陪葬品。

不知是心头一阵触动,还是这几日没有佑宁在旁边叮嘱按时吃饭,胃里的鼓胀瞬间冲向喉咙,又是干呕连连。我捂着嘴巴,紧靠着墙壁,身子因病痛而缩成一团,默默地熬过去。

“堇姐姐。”念奴轻声道。念奴原先在假山附近的小溪旁给金鲤鱼喂粮食,激起的水花声格外欢快,不知何时眼尖,发现了特意用柏树遮挡身影的我。

胃酸比较短暂,听到念奴像豆沙年糕般甜甜糯糯的声音后,没有发作。于是,使了个眼色,令念奴也乖乖地蹲下,打探屋内的情况。

依旧只听到花意浓哭干了眼泪的嘶哑。过一会儿,刘买刻意发怒,朝花意浓的身边扔掷了百合玉杯,而花意浓像只扯线木偶一般呆呆地望着。其实,刘买的掌心还残留了一块碎片,鲜红的血顺着白皙的手指流下,一滴两滴,太轻了,连他自己也不去在意。接着,刘买走到花意浓身边,伸出了手想扶起,又立即放下,抿抿干涩的嘴唇,拂袖而去。

见好戏散场,碰到瘪瘪的肚子,我打算去厨房催一下烧火的胖女人,顺道提醒一下煲点补汤给花意浓。念奴也蹦蹦跳跳地并排在旁,丝毫不受之前厅堂的抑郁气氛影响。可当她饶有兴致地翻开一个绣着桔梗花的香囊时,我慌张地去摸了一下腰间,便迅速地夺过香囊,带着颤抖的音调,悄悄地道:“砒霜。”

念奴先是傻傻地愣住,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悠,尔后缓过神来,舔舔小嘴,对上我冷漠严肃的表情,又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我收起香囊,检查到砒霜没有洒出,心头安定了不少。一路快步走,穿过三条长长的走廊,拐个弯直走大约一百米,就到了厨房。

“王大婶,晚饭做好没?”我堆起笑容,道。

“催什么催,赶着投胎吗?”那胖女人吼道,手中的切菜刀还不停地剁碎肉。胖女人姓王,个子不高,腰板很粗,听两个丫鬟说,她的夫君大她一轮,却积极入征了抗击匈奴的炊火军,所以她的脾气像炒熟的辣椒,惹不得。

“念奴丫头,你还真当这是自个儿家啦。”王大婶见念奴没有洗手就去拿蒸笼里的灌汤包子,竟然一个菜刀飞过来,吓得念奴还没来得及细嚼就整个都咽下去,肠子一时堵得难受,脸色都变得苍白。所幸我递给她一杯温水,她咕噜噜地吞进肚子里,便露出两个愉快的酒窝。

“王大婶,就只有你的丈夫不听劝去了炊火军是个大事,所有人都得让你!堇姐姐的未婚夫还上前线杀敌,搞不好守活寡呢。”念奴鼓起红红的腮帮子,一阵噼里啪啦,挡也挡不住,恼道。

当念奴提及刘珺时,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找不到一丝仇恨之意,我的心底顿时燃起了一股暖暖的气流。念奴,到底还是为了我,学着去原谅刘珺的恶行。

“夏姑娘喜欢吃什么菜?”王大婶眼角湿润,向我传达了一个歉意的眼神,然后恹恹地切葱,随口道一句。

“水煮肉片、酿苦瓜、酸菜鱼、剁椒鱼头、辣子鸡丁、豉汁蒸排骨……再来一碟下酒的花生。”念奴边抓耳边的头发边兴奋地道。瞟到王大婶挤挤眉头,昂起小脑袋,眼睛眯成月牙,笑道:“念奴也姓夏。”

此刻,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个长方形的红缎锦盒上,好奇地打开时,是一条手掌大的野生人参。拿起来仔细端详时,发现人参的上部有一个掐进去的指甲印,残留一点点蔻丹。

“恭王所赠?”我问道。

“恭王除了金王后,不近女色,夏姑娘休要胡言乱语。”王大婶放下手中的活,啪地一声将人参又关进锦盒里,恼道。

“人参有女人的蔻丹,不会是被金王后发现了?”我捂着嘴巴惊讶道,扮作忧虑,故意提醒王大婶。

王大婶果然打开锦盒,瞥了一眼,又连忙盖上,去洗手池中杀乌鸡,思索片刻,回头冷冷地道一句:“有些事,不嫌命长,还是烂在肚子里为好。”

“王大婶,给花夫人煲的人参乌鸡汤,切记先尝尝,再端上来。”我咬咬嘴唇,柔声道,随后同偷偷地吃了大半水晶虾饺的念奴出了厨房。

一盏茶功夫后,厅堂的偏室终于闻到饭菜的香味,饿得我都有点腿脚发软,头晕晕的。花意浓没什么架子,允许王大婶、两个丫鬟和老管家一起上桌吃饭。亏念奴特意小跑出去买了一壶花雕酒助兴,结果王大婶做的菜清清淡淡,没有辣椒和腌制食物,令她不悦地撅起嘴巴。

“外面下雪了!”花意浓蓦然起身笑道。她碗里的饭菜压根没动过,脸色惨白过灵堂里的白蜡烛。可偶然发觉飘雪时,她含泪的眸子闪着柔柔的光,嘴角也微微上翘。

“奴家是个孤儿,因为容貌姣好,整天被人卖来卖去。可也因为容貌姣好,奴家总是想尽办法让别人讨厌。即便被打得浑身是伤,奴家也要保持清清白白的身子。”花意浓故作轻松道。可她握成拳头、青筋暴出的纤纤素手还是出卖了她记忆深处的痛与恨。

“七岁那年,雪下得很大,奴家远远地看着一起做下人的伙伴在打雪仗,想冲过去加入,却因为和他们生疏,不敢下楼。有一个衣着华丽的小男孩,调皮地将一个雪球扔进奴家的脖颈,奴家狠狠瞪了他一眼,假装生气地离开。那个雪球在背部融化,如此地温暖。”花意浓笑道。

“九岁那年,奴家被卖到梁园,见到了扔雪球的小男孩,用存了四年的嫁妆钱,换到了给小男孩研墨的轻松活。再次下雪,他不扔雪球了,在湖心亭里练书法。他还主动教奴家写字。可只要他一靠近,奴家的心跳得太快,握不紧毛笔。”花意浓的脸颊染上了红晕,是桃花蘸水开的粉红,异常迷人。

“十一岁那年,整个冬天都不下雪了,那个说要教吹箫的小主人去长安城看他的皇祖母。接着,李王后遣散了一批体力差的丫鬟。奴家在梁园跪了三天三夜,哪怕一天只是给一顿饭,奴家也想留下等他。”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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