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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叶京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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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城乃东元皇都,正正天子脚下,光天化日之下能这么打架,也只有是拼爹的人才有资格。

贵族公子哥少均,是九卿一干狐朋狗友中最铁的一位。

这兄台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是个饱读诗书的文化人,也不知是不是和九卿走得太近的缘故,说话做事也很吊儿郎当。

一把折扇插颈后衣领中,骑在其他人都不敢惹的御史大夫家儿子身上,啪啪往人头上打:“我走哪儿你跟到哪儿,看不见你就算了,你往我跟前凑说什么玩意儿呢,阴阳怪气你骂谁呢!”

“卫少均,你当狗当惯了,我可没骂你,你护主倒是忠诚!”

失了智,这会儿说出的话能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丝毫不考虑后果。

“蠢货,我娘是与陛下乃是嫡亲兄妹,你骂我就把我娘陛下一同冒犯,你爹可是御史大夫,你可知你今日说的话,都够你脑袋掉两次了!”

被辱骂,少均气极反笑,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御史大夫公子脸上,御史大夫二公子原本就红的脸更红了。少均继而抬手又是一巴掌下去,一声比一声响亮。

投胎投得好,妥妥尊贵皇室血脉压制,压根不用多说什么。

御史家儿子也不傻,不敢再骂,少均看着瘦力气大,他被骑在地上一时翻不了身,被打急了随手抓起身边一块白玉石就往少均头上砸去。

这白玉石,就是狐狸脸老板娘的六尺白玉碎裂的躯体,本想当作脚踏,这会儿却被人当作了凶器。

少均见势躲了一下,用手挡住了最在乎的脸,意料之中,他没躲过去,额头被砸了一个血洞。

见血,事态严重了。

躲暗处观战的燕君莱刚好瞧见这一幕,顿时觑眼,有些嫌弃。

人砸头,这兄台居然捂脸,不会是傻的吧。

也不怪,这姑娘向来不是被人骂丑丫头就是小黄狗,自然无法理解容貌的重要性……对她来说一张脸,就单单只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瞧,这姑娘多“简单”。

楼下打架的人多半身份贵重,酒楼的人也不敢管,站边上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能干着急。

那些个舞女乐伎挤在角落,被堵着出不去,哭得泪流满面,叽叽喳喳不晓得怎么办好。也有几个胆大的,抱住平日里相好的公子哥怕他们受伤。自然,有公子哥不领这份情,会一把推开。

总之好好的酒楼,现在乱成一锅粥。

久不见主事人,燕君莱问:“老板娘呢?”

“咱不知道啊,就刚让我们搬白玉才瞧见的。”

“不会见起乱子,就跑路了吧!”

两人赶紧半起身四周望了望,都没瞧见那狐狸脸的身影。

都是小人物而已,不能做什么,平动乱,自有大人物出场。

本无心插手这事儿,可当见血之后,叶京塬没法不理,只是一挥手,身后待命的一人便领着人群中几人到楼下去拉开混战的人。

不得不让人诧异,今儿这场面,还有大人物。

有人吼:“叶相大公子来了,你们别打了!”

真不得了,仅听此人名,打架的人齐刷刷收了手,规规矩矩分开站在两边。

有人是例外,闹事的两位角儿,已然陶醉其中,忘乎所以。

至于叶相大公子是谁,在场的可能除了燕君莱有些懵,其他人都熟得不能再熟。

燕君莱拐了拐王周:“啥人啊,来头这么大,看起来很不得了啊!”

“叶相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以…….”

“所以?”

“他儿子牛逼!”

叶相,叶?

顿然想这人起是谁,燕君莱汗颜,说不上不对,却好像又很对。

皇城和荒凉的乌兰郡山上不一样,和胡疯子在山上她听得最多的就是谁家鸡鸭丢了、被狗咬了,哪家小媳妇不正经了,谁家小辈不孝顺,此等站在门口骂一天街的事儿。

而在皇城的酒楼只待了半月余,她便听说了许多很厉害的人和事,饭后谈资中,权大势大的叶家经常被人十分隐秘的提起。

流传民间的故事大多被浮夸辞藻披上神秘外纱,官家贵族的奢华事平民无法企及,侠肝义胆的英雄事迹轰轰烈烈,似乎不会与一个外表平庸的人相干。

来酒楼后,燕君莱听客人提过一些朝堂之事,知道“叶相”官很大,位极人臣,亲妹子是皇后,揽权后宫。

叶相,嚣张点说就是“只手遮天”,当然,遮的也只是东元的天。

老子这么拽,至于叶相儿子是凭借恩亲庇佑还是有几分手段,她作为刚来不久的生人就不清楚了,流言真假参半,多半,是虎父无犬子吧。

话说回来,有这么个牛逼的爹,就算啥也不会脑子缺根筋,到哪儿都是横着走吧。

燕君莱呐呐:“也是,要我也横着走......”她说话声音越来越小,第一次看见身份带来的权益,竟有一丝羡慕。

“相爷大公子”的名声很响,酒楼霎时安静下来,在地上打得不可开交的两人仍是一上一下僵持着。

因为御史家儿子惊人“白玉砖一拍”,其他人视线都在二楼和他俩中间来回,若是换个场景,列如床上,这俩货的动作该有多暧昧。

少均鬼机灵,余光瞥见楼上下来的那抹白衣,眨巴眨巴眼睛,忽捂着伤口大叫一声,翻着白眼就倒在地上。

“哎哟,救命,大夫大夫,我快死了!!”

那党狐朋狗友很会看眼色,立马有三两个人围上来很紧张喊着少均拍他的脸,找大夫的找大夫,告状的告状。

局势瞬间转变,嚣张的人哀嚎变成了受害者。

见风生波。

这时,燕君莱觉得少均这个公子哥也不算傻,只是有些爱惜那张脸而已。

尘世繁复,几次听君名,不曾见真容。

她探出半个脑袋,顺着这些贵族公子哥的视线方向望去,一眼瞧见那位素色白衣长相温和清隽的年轻郎君。

因为家世教养优异的原因,此人自身气度不凡,容貌出尘不俗,一眼便让人移不开眼。

世间美貌,雅俗共赏。

燕君莱探头探脑十分鬼祟,职业习惯,叶京塬本不该偏移的视线落到了躲于角落的她身上。

正打量着叶京塬的燕君莱正看得入神,视线由下而上差不多把人看了个干净,最后,当她目光落到对方脸上,猝不及防与之对视,看见他眼底淡然从容,更深邃,便是一份淡漠。

燕君莱并不懂这些当官身上的威严是否与手上沾过的血有关,但她晓得从一个人的眼睛能看出情绪,不想被人看穿的,便藏在最深处。

胡疯子形容过身居高位的人身上一个特征,那是一种临事不乱杀伐果断的气魄,是冷血,却不由自主让人想拥护。

被叶京塬盯上那么一眼,一般人肯定会害怕,燕君莱也有一霎那的窘迫,就像那被捉脏在场的贼一样。

因着习惯了胡疯子随时抽风的粗暴对待,虽是识时务躲了躲不看他,贼人作风收敛些,但神色依旧是个呆呆的样子,不见惧色。

小人物而已,叶京塬不至于因为她鬼祟就针对她,一眼扫过,便不再注意。

燕君莱缩在柜台下边儿,王周忽然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提着站了起来,燕君莱愕然:

“……干啥?”

皇权为大,官权次之,有头有脸的人物出行都是轿撵马车,遂城尤其多,行人遇见只需避让,不会有太繁琐的规矩。

是啊,当官的跟蚂蚁一样多,见一个拜一个,膝盖都得磕出茧子来。

而遂城皇都的酒楼里经常正面见得权贵,但都有一种规矩,平民侍者都是默默避让。

那些贵族公子哥这会儿作揖齐唤“见过林廷尉卿”,其余庶民百姓也不知道喊啥,就后知后觉跟着喊。

只有一人没动作,那就是楼上的九卿,他带着薄笑扫视一圈,转身就走了,不曾注意到柜台就埋着头的燕君莱。

说来也巧,燕君莱适时抬头看那被撞破的木栏,刚好看见负手离去的九卿,她目光紧紧追随,瞧着背影眼熟得很,却想不起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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